影/反對「10項微罪不記點」! 路權、身障團體立院抗議怒喊:退回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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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行政院會通過修法,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違規不開放檢舉,也不會再記點。路權及身障團體今(17)日於立法院門口舉辦快閃抗議活動,要求退回此法案。

路權及身障團體表達抗議。(示意圖/翻攝自臉書粉專「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 TVZA」)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協會指出,全台的身障者多達120萬人,但目前的無障礙設施不足,導致身障者外出相當不便。如果微罪不檢舉、不記點,可能會導致違停車輛增加,導致身障停車位遭到占用。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強調:「馬路上沒有『微罪』,還我安全用路環境!沒有人該被放棄,為擋交通惡法站出來!」也向立法院喊話:「停止殘害交通・還我交通法治・立院退回惡法。」

1.道路工程要改善

在路口、行人穿越線、人行道違規停車及併排臨時停車載客,都是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的違規項目,道路應規劃合理的上下客區、臨時停車格、避車彎、卸貨區等,以從根源解決職業駕駛的需求,並且提出改善計畫及期限,不能長期拖延使違規常態化。

在道路環境改善前,應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如貨車卸貨應放置三角錐或車擋警示等,確保職業駕駛上、下客、貨也不會影響交通安全及應宣導教育民眾在合法位置上、下計程車等。

3.回訓制度要建立

應有不適任駕駛、高齡駕駛等的相關回訓制度,建立合理管控駕駛人的措施。

4.交通執法要改革

既然政府拒絕警民合作,那就要扛起責任,具體評估與規劃執法人力需求及增加基層參與,改善執法量能不足的問題,拒絕短期專案作秀。

5.退回修法草案

立法院在取得民間共識前應退回法案,並與相關團體「召開公聽會」,廣納各團體意見,共同討論工程設計法規與政策改善交通問題,避免製造用路人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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