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位謝姓女子,日前搭乘計程車時,不甚遺留一百張禮券在車上,台中市警局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員警,比對不少監視錄影f器影像後,終於找到計程車司機,但司機在台北,二日後司機將禮券寄到春社派出所,員警打電話給謝女說「妳的貨到了,請來領貨!」派出所秒變出貨中心,禮券失而復得,讓謝女衷心感謝。
38歲謝女,日前從台中高鐵站搭乘計程車回南屯區住處,不慎將兩只裝著約100張禮券的提袋遺落在車上,由於謝女已不記得搭乘計程車司機姓名及車牌,春社派出所員警王明章受理後,調閱附近監視器,但所找到的影像,車牌都較模糊,經多方比對、排列組合,篩選過濾多部計程車後,終於找到當初載客的張姓計程車司機。
原來張姓計程車司機是台北人,當日剛好從台北載客到台中高鐵站,停留繼續攬客,剛好載到謝女。經警方通知後,他才在車上找到謝女遺留的行李,不過他已回到台北,員警於是請司機將它寄到春社派出所,二日後失物終於寄到春社派出所,謝女接到警方到貨的通知,興高采烈地趕來領取,頻頻感謝警方。
春社所所長江松泳呼籲民眾搭乘計程車,除了注意保管身上的貴重財物,以防遭竊或遺失,並可用手機隨手拍攝記錄車號,如此一來更能加速警方協尋失物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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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黃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