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如何終結獵巫的麥卡錫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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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起源於美國參議員麥卡錫於1950年2月在一場演講中,宣稱他手中握有一份205人名單,並指控這些人都是共產黨人,滲透在國務院工作,但自始至終都未能提出證據。

由於美國早在1940年就通過知名的「史密斯法案」(Smith Act),該法案禁止故意鼓吹暴力推翻政府。(That Act prohibited willfully and knowingly conspiring to teach and advocate the overthrow of the government by force.)

麥卡錫演講後,國會開始訂定了「內部安全法案」與「共產黨控制法案」,一時之間,參議院和眾議院分別成立調查委員會,聯邦以及州政府更進行「忠誠審查」。

影響所及,數以萬計的人失去工作,數百人被關押,有些人就算未被定罪,但僅僅因為收到傳票,就被開除,也沒有公司敢再雇用。

更誇張的是,有營利事業包攬了「忠誠審查」的工作,這些私人調查組織向企業收取費用,幫忙做「忠誠審查」,編造出一堆可疑的名單,連大學校園、司法機關、娛樂圈都難以豁免。

在1954年1月,麥卡錫民調達到高峰,支持與反對麥卡錫的分別為50%對29%,同年8月卻反轉,支持與反對麥卡錫的變成36%對51%。到12月,參議院通過決議,譴責麥卡錫,即使同黨議員,也有一半支持譴責案。

至1957年,華倫領導下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終於在「主張暴力推翻政府的言論」與「主張暴力推翻政府的具體行為」之間劃一條界線,並指出該當於鼓吹力推翻政府具體行為的事例寥寥無幾。(Yates v. United States,354 US 298 (1957))。另外,也引用憲法第五修正案的正當法律程序,限制了參眾兩院調查的權力,(Watkins v. United States,354 U.S. 178 (1957))

由於這兩個判決,瓦解了麥卡錫主義的威力,也使當時的華倫法院成為美國自由主義、進步主義的堡壘。

至今,麥卡錫主義廣泛用於「質疑他人的愛國情操」、「在缺乏證據的情況下進行指控」、「以國家安全為理由侵害人權」,同時也是「獵巫」的同義詞。

美國自由派人士強調,「不能把異議和不忠混為一談」,「指控不等於證據」,「我們更不是懦夫的傳人」!

中時電子報 丁世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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