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同股不同權上市 港交所最快4月底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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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大證券資本市場與鞏固競爭優勢,香港交易所昨(23)日公布有關「同股不同權」上市的諮詢文件,市場諮詢時間為1個月,預期最快在今年4月底定案。屆時有意透過「同股不同權」模式上市的公司,即可向港交所提出上市查詢,此為港交所做出的一大突破。香港交易所行政總裁李小加表示,有關議題已經長時間諮詢,已達到高度共識。

數年前,中國電商龍頭阿里巴巴曾提出以「同股不同權」方式,希望在港股上市,但當時港交所缺乏相關法令可資憑藉,導致阿里巴巴最終轉進美股掛牌。之後,港交所積極研擬「同股不同權」上市的相關法案,提供包括新興及創新產業,以及將港股作為第二上市地的企業得以有法可循。

騰訊證券報導,港交所昨日公布新興及創新產業公司赴港上市的第二階段市場諮詢方案。該市場諮詢為期1個月,到3月23日截止。港交所預計,如果此次市場諮詢後,若無需大幅修改調整,則最快在今年4月底將可公布總結。屆時,有意提出上市申請的公司,可正式向港交所提出上市前查詢。

報導指出,有關「同股不同權」的方案細則內容規定裡,針對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在建議方案中,就從事醫藥(小分子藥物)、生物製藥和醫療器械(包括診斷)生產和研發,但尚未有盈利或未有收益的生技公司上市提出具體指引。

諮詢方案強調,擬吸引以研發為主的生技公司赴港上市,且上市前12個月,必須擁有其核心產品相關的專利,且在建議上市前至少6個月得到至少1名資深投資者。此外,相關公司上市時的最低市值需達15億港元。

另外,若採「同股不同權」的公司上市時,市值不得少於100億港元。如果預期市值低於400億港元,申請人在最近1個會計年度必須取得10億港元的獲利。

港交所建議,不同投票權受益人申請上市時,需持相關公司已發行股本的至少10%股權,且上市時投票權不得超過50%。此外,不同投票權不可超過普通股投票權10倍。

吳瑞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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