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灌區不同收購量 苑裡農民怒批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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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度第一期公糧餘糧收購政策4月底公告,苗栗縣苑裡鎮農民針對同灌溉區卻有不同收購標準怒批有失公允,歷經多次陳情未被重視,11日立委陳超明邀集農委會下鄉召開說明會,初步達成共識現行公告制度不變,在合理範圍內超出的餘糧,農糧署將與農會協調,由民間糧商來辦理收購。

同屬大安溪流域、台中水利會灌溉區,卻有不同的收購標準讓苑裡農民大嘆農委會搞「一國兩制」,陳超明指出,苑裡鎮餘糧收購量每公頃僅3800公斤,台中大甲每公頃卻可達4500公斤,主因是農糧署計算時竟把2015年停灌休耕期一併納入,讓苗栗農民餘糧收購量平均差了台中700公斤。

苑裡為苗栗穀倉,近年稻米收成及品質都很好,有農民認為餘糧收購量不能拿其他鄉鎮的產量來跟苑裡平均,要求除了苑裡,通霄、三義等地餘糧收購數量應提高以顯公平。農糧署副署長莊老達回應,現行的制度能滿足9成以上農民,若提高苗栗收購量,其他縣市也會抗議要求。

莊老達說明,苗栗縣公糧收購數量為每公頃7000公斤,這是依據往年的平均收穫量再加成10%計算出來的,雖然去年苑裡的平均收成達7500公斤,但往年都沒有超過7000公斤,因此這樣的收購數相當足夠,目前公告已經執行,也不宜再更動。

針對苑裡農民質疑若遇「好年冬」超出標準的餘糧又該如何處理,農委會副主委陳添壽表示,原則上以公告標準辦理,日後收成產量超出7000公斤,在合理範圍內,農糧署將與鎮農會協調由民間糧商來辦理收購,不會農民受到損失、安心耕作。

中時 巫靜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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