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60歲蔡姓富商與于姓情婦鬧翻分手,但被于女指控潛入住處偷東西,蔡妻認為丈夫有錢怎麼成為小偷,經追問蔡男才吞吞吐吐說出與于女在外築了愛的小窩,且2人從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共做愛上千次,還做了一張「通姦明細表」,蔡妻氣的控告兩人妨害家庭。
于女指控,去年與蔡男分手後,蔡男沒有將家裡的鑰匙交還給她,並趁她出國之際,潛入她的住處偷走10樣貴重珠寶,失竊物品包括市價1192萬2000元百達翡麗男鑽錶、市價338萬2500元勞力士玫瑰金女表、以及126萬7,700元、淨重700公克的金條。
于女為了此事多次打電話給蔡男要求歸還,蔡妻某次看到蔡男在家偷偷講電話,覺得有鬼,經追問才知于女是他情婦,2人從2011年11月至2017年1月共做愛上千次,並作了一張「通姦明細表」,蔡妻氣的對2人提告。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其實蔡妻早在2016年3月間就知2人關係曖昩,但卻遲在2017年12月21日才提出告訴,早已逾越告訴期,至於2017年12月21日後指控2人妨害家庭部分,也因欠缺事證可以證明,因此再次做出不起訴處分。
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