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扶梯偷拍裙底風光 男遭起訴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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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姓男子在松山車站內遊蕩,利用手機偷拍搭乘電扶梯女子的裙下風光,被害女子男友狂追徐男數百公尺,確認女友被偷拍後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偵查中,徐男坦承犯行,檢方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徐姓男子去年3月間,在松山車站內遊蕩,搭乘電扶梯時看到在其前方身著短裙的林姓被害女子與黃姓男友一前一後搭乘電扶梯,徐男於是開啟手機的照相功能,並假裝調整音量,由下方朝上拍攝林女的裙下風光。

徐男偷拍得逞後迅速離開,林女則被路人告知「妳被偷拍了」,她的黃姓男友立即狂追徐男,追了數百公尺,在市民大道才找到徐男,並責問為什麼偷拍他的女友,徐男一度否認,被害人報警處理,由手機中查到林女裙底的照片,警方依法移送北檢。

檢方偵查中徐男坦承犯行,檢方以徐男偷拍事證明確,依妨害祕密罪起訴徐男,並向法院聲請判易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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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張孝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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