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51歲古姓男子的多年未聯繫國中同學前年八月過逝,並得知已故同學的胞姊,平時有服用安眠藥睡覺習慣,自此常跑到新北市板橋區同學姊姊的住處,女子不堪其擾曾經報警,但古男仍不斷糾纏,還曾因深夜與女子爭吵遭鄰居抗議,讓女子搬家3次。去年3月底,古男得知她隔天一早要到新北市八里區祭拜弟弟,宣稱想一同前往,並約定隔天清晨7點碰面,想不到他在隔天凌晨2點多就跑到女子住處按門鈴,吵醒已經服用安眠藥睡著的同學姊姊,女子擔心古男在住處樓下鬼叫引發鄰居抗議,只好讓他進屋,不料,竟是引狼入室。
女子當晚安眠藥效發作不支沈睡,竟遭古男不戴套性侵,直到醒來驚見自己沒穿內褲,下體還有黏黏的感覺,古男還睡在她床上,當場痛斥古男,但古男卻無賴的回:「喜歡妳,有錯嗎?」,被告後還狡辯「她說喜歡吃安眠藥做愛!」,反咬女方「設局引誘」。
女子後來在垃圾桶內找到使用過的衛生紙、對話錄音等證物提告。法官勘驗雙方對話錄音及LINE對話記錄等證物,發現古男曾自承因為女方「太漂亮,所以硬來」,也曾被女方質問有沒有強姦她時,無恥回稱「如果真的有,又想怎樣?」、「因為妳長得太漂亮了,沒有辦法,受不了」、「早知道以前吃了馬上做,傻傻的等半年」等語,因此判古男有罪,日前依乘機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民事部分昨再判他須賠償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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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張國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