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官有紘/綜合報導
去年一名30歲李姓男子在淡江大學附近,隨機噴灑辣椒水和用木棍敲打騎士,造成5人受害報案,事後李男遭捕稱心情不好才犯案。對此,日前士林地方法院也依法做出判決。
判決書指出,事發在去年10月與12月,地點位於淡江大學周圍巷弄,一名30歲李姓男子騎車行經該路段時,隨機對機車騎士,手持辣椒水噴向騎士臉部,或用木棍猛擊對方頭部,在10月19日、25日、26日,以及12月15日,分別有5名騎士陸續受害赴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監視器鎖定犯案嫌疑人,並通知其到案。
警方調查,30歲李男是一名工人,面對訊問時,辯稱只是因為心情不佳,所以才會對路人出手攻擊。不過,受害騎士解釋,根本不認識李男,且他不僅噴灑辣椒水,還突然伸手重擊頭部,在安全帽鏡片掀開的當下,導致臉部遭撞傷,疼痛到無法睜眼,直呼:「對方隨機蓄意傷人」,事後被依《傷害罪》將李男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士林地方法院審理時,受害人透露,曾考慮與嫌犯調解,但隨後遭對方以電話騷擾,並用三字經辱罵威脅撤告。因此,法官於今年9月26日作出判決,李男傷害罪與恐嚇罪成立,判處10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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