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欠費年增2億 2萬元以下可至超商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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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欠費每年約增2億元,目前欠費大戶是兩年欠了300多萬元的一家運輸公司。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日表示,經催繳及開罰仍未繳納,依法移送執行分署強制執行,金額若在2萬元以下,可持印有條碼的傳繳通知書,在期限內至超商繳款。

用路人於通行國道後,都有一段自動繳費期,如逾自動繳費期,ETC建置營運公司「遠通電收」將以半個月為週期寄送平信繳費通知單,若逾期未補繳,將寄送雙掛號補繳通知單,用路人需補繳原通行費及50元雙掛號作業處理費,如逾期仍不繳納,則依法開罰,每日欠費另處300元罰鍰。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ETC欠費罰鍰會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但車主如果想繳納只能到13個分署臨櫃,不僅交通不方便也容易忘記,為提高遭強制執行者繳納的意願,自2019年11月起增加對欠費2萬元以下者,可在有效期限內持執行分署寄發印有條碼之傳繳通知書,至全國五大超商繳納,但2萬元以上者仍須至各地分署或購買郵政匯票寄至或以指定帳戶匯款至移送機關。

高公局表示,通行欠費在2萬元以下者,今年預計移送6.4萬戶、金額2.6億元,目前已移送2.5萬戶,有600多戶透過超商繳費,金額約250萬元。

高公局建議用路人申辦銀行自動轉帳儲值,可享帳戶足額通行費9折優惠外,又可以避免衍生後續補繳、逾期罰單及遭強制執行等情事;另可申辦通行費電子帳單取代紙本通知單,節能減碳又環保。

中時 潘千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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