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管教不當致學生跳樓自殺 監院糾正板橋國中

分享:
0:00
volume_up

新北市板橋國中有一對情侶,因教師發現其親密互動,便要全班監看兩人,還要求這對情侶填寫自述表,導致這對情侶遭霸凌相約跳樓自殺以死抗議,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委高鳳仙提案,糾正板橋國中,並要求議處違失人員,也請新北市教育局、教育部檢討改進。

高鳳仙表示,板橋國中教師康銘仁與生教組長洪駿曜於107年4月10日知悉學生林女和沈男在班上有牽手、摸頭、親吻、擁抱等身體接觸行為,康銘仁、洪駿曜請班上同學監看2人有無肢體接觸等行為,2生被同學罵狗男女,林女還遭同學過肩摔,在被同學霸凌下,林女曾拿同學不要的藥品和水彩加在一起,嘗試做出要喝下去的動作。

高鳳仙說,林女與沈男不願被拆散,要以死教訓康師,於107年6月18日相約跳樓自殺。康銘仁的不當管教及輔導方式,有損2生的隱私權及人格尊嚴,不僅造成2生以死抗議的悲痛慘劇,而且事後不願道歉,而家長提出僅申誡1次懲處過輕、官官相護等指控,核有明確違失。

高鳳仙指出,板橋國中於107年4月10日知悉林女和沈男在班上親吻、擁抱等身體接觸行為,未先予糾正,採取適當輔導與管教措施,逕核予2生各警告1次處分,於法不合,即有失當。而康銘仁要求2生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為審議懲處的唯一依據,也未通知家長,與教育部函文不合,並非正當。板橋國中對林女與沈男不當要求填寫「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並違法記警告處罰,也是造成林女與沈男自殺的原因,核有嚴重違失。

高鳳仙說,林女填寫的「偶發事件行為自述表」中出現「我知道我該死、討打、欠揍,我不該出現在世界上,和出現在這裡」等自我傷害之文字,專輔老師侯伃姍對林女未有自殺議題的輔導處置,且於輔導無效後,竟將最壞有一方要轉學的結果告知林女,讓林女與沈男覺得被威脅要分手,最後選擇走上絕路,實有不當。

※自殺警語

中時電子報提醒您,自殺解決不了問題,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0800-78899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中時 趙婉淳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