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中心/綜合報導
惡房東張淑晶在2014年7月9日因與朋友黃鐸租下新北透天厝,卻私自將牆壁破壞分成套房出租,被房東發現後,她又找來假人頭戶假裝有房客租屋,欺騙法院人員。事情曝光後,她被依照偽造文書判罰8個月刑期。後續她有一件刑度更重的誣告官司審理中,有一名80名被害人的案子,日前一審判張女5年6月徒刑,高等法院今(26)日從台北女子看守所提解她到高院出庭,法官開庭後,諭知本案將在11月23日宣判。
張淑晶今日被提訊帶往法庭途中,有記者問她,「在裡面有使用五倍券嗎?會不會擔心過期?」但她一概不多做回應。張淑晶在開庭時以自己要照顧年邁父母為由,求法官判她無罪,還向法官抱怨哥哥張振盛沒有扶養父母,都是她出扶養費。後來張振盛出面回應,「我是張振盛,老爸有我照顧,你一點也不用擔心,更不要把老爸當藉口,欠人的就要還,家裡沒有你,日子不會過得比較差,倒是你何時把老爸的五倍卷還給老爸讓他買營養品吃?」
開庭一開始,審判長問張女是否承認檢方起訴的詐欺取財、恐嚇、偽證、誣告等罪,她回答否認犯罪,接著審判長又問她學歷,張女表示,「台灣科技大學企管系畢業,我有重症肌無力,領有健保局重大傷病卡,96歲父親癱瘓。」隨後審判長告知檢方起訴她的具體犯行,包括租屋廣告佯稱全新裝潢,事實上房屋品質和廣告不符,不讓房客看清楚屋況及不公平的租約內容,例如房客如果不接她電話要罰錢、冰箱1年租金5000元、垃圾清理費每月1000元、電視機、吹風機月租各500元等誇張規定。
張淑晶依舊堅稱,「沒有這樣的事情。」今日有3名被害人到開庭現場,要求張女要賠償押金、精神慰撫金等4萬8000元至10萬元不等。其中,有一名陳小姐怒控張女的惡行害她罹患憂鬱症,因為時常睡覺時會夢到張淑晶,導致晚上睡不著,懇請求法官要重判她。
此外,張女也說,「我哥哥不付父母扶養費,都我代墊,我哥還把我爸趕出去」,審判長就打斷她表示,「不要講家裡糾紛,講本案。」於是張女又提到自己重症肌無力,要照顧父母,希望法官能判她無罪。審判長隨後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將在11月23日宣判。
這次判刑8個月的偽造文書案,是因為張淑晶在2014年和合夥人黃鐸租下新北市一棟3層樓透天厝,簽約前對房東說要當辦公室,事後卻敲掉部分牆壁改建成多間套房出租,房東發現房子被破壞,怒告要求要返還房屋勝訴確定。
後來高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張、黃各8月、7月徒刑定讞。新北地檢署日前通知張、黃2人在10月20日上午10時報到執行,黃鐸準時報到,但張淑晶卻神隱,檢察官在當天下午3時簽發拘票,指示警方拘提張淑晶。新北市警局板橋分局警員在下午5時許在中和區找到張女,在第一時間押解到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記者問她為什麼躲了一天,張淑晶沒多做回應,在當日7時許發監執行,張淑晶的入監編號為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