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蔣君/綜合報導
據陸媒《法治網》報導,網友婷婷在溫泉度假村泡溫泉,意外發現自己被直播上網,原來是商家為了吸引遊客,在未告知顧客的情況下,把他們泡溫泉的畫面現場直播出去了。
「後來我去找商家說不想露臉出鏡,商家就把包含我畫面的影片刪除了,但我看到他們後來還在繼續直播拍別人。」婷婷說,「太可怕了,估計其他人還不知道自己穿著清涼卻被那麼多人在屏幕前圍觀。」
事實上,這類商家利用消費者真實消費場景引流的現象並不鮮見。 記者發現,近期,社群媒體平台上有不少消費者吐槽自己在用餐、健身、逛景區購物時被商家現場直播,相關貼文、影片的留言區下方,許多網友對此很有共鳴,紛紛留言討論。
大部分網友對於被迫直播出鏡十分反感:「挺煩健身房直播的,本來鍛鍊的時候就是素顏不化妝,加上發力時齜牙咧嘴的,突然發現身邊有店員在直播,是啥心情。」「還有在旅遊景點,遇到有店員直播的還非拉著我出鏡,一直懟臉拍,不是所有人都願意被拍的!」
還有一些網友擔心自己的隱私外洩。 有受訪者表示,自己去店裡吃麻辣燙,結果出現在了店主的短片裡,還被單位同事刷到了。「我希望我的個人隱私能夠得到尊重,不想在沒有同意的情況下出現在別人的直播畫面中。」
部分網友表示,雖然心裡很抵觸,但是覺得是小事就算了,大不了以後再也不去這家店就餐或消費了。也有網友稱,會提醒商家不想上鏡頭,但無濟於事。
面對眾多顧客的質疑和批評,部分商家回應稱,直播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展示消費場景。當被問及是否會向顧客徵求入鏡同意時,某商家主播稱,「不可能每個人都去問一下」,還強調他們在直播過程中並未對顧客造成任何實質性損害。
大陸法律人士指出,部分商家為了擴大宣傳,提升銷售業績,在公共場所透過直播或短影音形式展示消費場景本無可厚非,但如果未經顧客同意將其入鏡宣傳,就涉及到公民肖像權、隱私權等保護問題,顧客有權要求商家刪除相關內容,若商家不予配合,顧客有權透過向相關部門投訴或向法院提告,建議商家以直播方式行銷前應做好事先協調,找願意配合的消費者進行參與直播入鏡,不僅不會侵權,直播效果也會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