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大選誰開價2億元當副手?柯文哲23日赴北檢說明稱「證人費貼補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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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鼎鈞/綜合報導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2024總統大選期間自曝,有人開價兩億美元盼他當副手,遭綠營提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北檢今(23)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柯文哲到案說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今赴北檢受訪時被問及,「今天為何來北檢?是否為了選舉的事?」柯文哲僅回應說,「這是一個好問題」,旋即離去。

庭訊大約30分鐘後結束,法警引導他在「為民服務中心」領取證人旅費時,他詢問法警,「一定要領嗎?」法警回他「對」。記者追問柯文哲今天是否為「兩億美元案或為了領取證人費」來到北檢,他則戲稱,「還可以貼補家用。」

大選「藍白合」破局,柯文哲卻提及有人開價兩億美元盼他當副手,開價過程中有余姓商人、季將軍、魏先生。由於事涉《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搓圓仔湯」,因此,當時還是民眾黨黨員的陳延昶(486先生)在律師黃帝穎的陪同下,赴北檢具狀告發。而陳延昶在今年4月已遭民眾黨除名。

時任柯文哲辦公室發言人、現任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曾說,消息是從國民黨方面的人士傳來的。北檢日前也傳她作證。時任柯辦另一位發言人戴于文則稱,掮客就是中間人介紹,有名有姓,也有名片。

黃帝穎指出,依據最高法院見解,只要喊價就構成犯罪,呼籲柯文哲供出行賄者。

依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84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根據最高法院刑事判決要旨,所謂「行求」,指行賄人自行向對方提出賄賂或不正利益,以備交付,祇以行賄者一方之意思為已足,不以受賄者之允諾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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