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靜/綜合報導
年紀小就可以侵犯別人?近日一名女網友發文痛訴,指出在天母高島屋B1遭到陌生國小男童大力搥胸,犯案後嘻皮笑臉,毫無悔意,讓她氣得報警。
女子控訴遭到國小生性騷擾。(圖/翻攝自dcard)
原PO在論壇《Dcard》發文,表示7月8日晚間7時20分,她在天母高島屋B1麥當勞前走廊遭到陌生小學男童大力搥胸。她指出自己身高160公分,一般人通常不會對比自己矮小至少半顆頭的孩子有所防備,當時一對國小年紀的兄弟從她身邊緩步走過,哥哥假借一隻手勾搭弟弟的肩膀,然後趁機出拳往原PO的右胸大力攻擊。
原PO透露:「我被重擊後才忽然反應過來自己被打了,我快速叫我媽回頭,同時我快步走回頭把他兄弟倆叫住,他們倆大概沒想到會被我攔下,當下兩人還一路嘻笑,持續笑出聲音,表情非常開心愉悅的樣子。」原PO大聲質問這對兄弟,他們才收起笑臉,趕快躲到家長身邊,但家長沒有目睹過程,也沒有詢問發生何事,就直接袒護他們,向原PO強調這一切都是不小心的。然而原PO認為,對方搥胸的動作相當熟練,而且還嘻嘻哈哈,不像是初犯。
加害者沒有致歉,其姑姑還對原PO咆哮:「啊就不小心的阿」、「他們就只是小朋友」、「他只是孩子,他是我的孩子」、「啊不然我跟你說對不起嘛不然你想怎樣」、「啊不然你是在大聲什麼」,原PO氣得大聲回話:「今天是你被襲胸你ok嗎能接受?」、「今天是你媽(指著國小生也在場但沒目擊的爺爺奶奶)被攻擊呢?」、「你有女兒的話你女兒被襲胸你能接受嗎?」、「還是我也拳頭大力揍你胸部再跟你說對不起呢?」
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旁邊的路人也只顧著圍觀,讓原PO相當心寒,最後選擇報警處理,「心想萬一今天他是拿刀捅我胸部呢? 為什麼是針對我?為什麼到現在這兩個屁孩還可以在現場沉默給自己家人袒護?」等員警來了以後,原PO也始終沒聽到一句道歉。
最後原PO去派出所報案,得知襲擊她的兇手年僅11歲,不能動用《刑法》,但原PO堅持用性騷擾防治法報案。員警向原PO說明,兇手低於12歲,只能通知社工和學校輔導機制調查處理。
原PO強調她會自行去提民事告訴,「這種人父母態度差勁、毫無悔意、一昧包庇,直到員警來對方父親才開始問自己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在串供還是怎樣,兩個屁孩也不覺得自己有錯,這種人如果姑息了,下次升國中就對其他女同學出手了。」
原PO怒喊:「我今天不用司法教訓你,以後你是不是就去侵犯別人了?我不想有下個女生受害,所以不會息事寧人,年紀小就可以侵犯別人嗎?年紀小犯罪就可以從輕發落嗎?新莊國小101年次的羅O紳,小弟弟,不管針對這件事你之後要講什麼藉口,希望你以後長大可以成為懂得尊重女性的人。」
《中天關心您|拒絕性騷擾及性暴力,尊重身體自主權,請勇敢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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