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昨天(20日)上午一名年僅17歲槍手持衝鋒槍狂掃當鋪51槍,隨後搭計程車前往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被依槍砲、《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天(21日)稍早被新北地院裁定收容。
年僅17歲的槍手被法院裁定收容。(圖/翻攝畫面)
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昨天(20日)上午一名年僅17歲槍手持衝鋒槍狂掃當鋪51槍,隨後搭計程車前往板橋分局大觀派出所投案,被依槍砲、《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院少年法庭,今天(21日)稍早被新北地院裁定收容。
年僅17歲的槍手被法院裁定收容。(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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