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位罹癌的勞工,生病期間由姊姊照料,花了近百萬醫藥費,生前交代姊姊記得請領勞保遺屬年金,但因其單身也未扶養姊姊,最後近百萬元的遺屬年金被充公。媒體報導,勞保對單身被保險人不友善的規定,遭批「單身歧視」。
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若在職期間身亡,或請領老年年金期間,已領年金額度還未達一次領金額即身亡,遺屬可請領遺屬年金,但若無父母及配偶子女,其兄弟姊妹也未被單身勞工扶養,遺屬年金將繳回國庫。
「國內單身無子人口愈來愈多,勞工年老時父母不在,也無扶養親屬,一旦過世,遺屬年金遭充公的情況將愈來愈普遍。」聯合報報導,曾有位勞工原本退休可一次領110萬年金,但他選擇月領1.2萬,才領3年就過世,卻因單身無扶養,遺屬年金被充公,同樣情形也發生在一位單身癌逝勞工身上。
報導指出,公教人員參加的公保,單身被保險人過世後,不管是否有撫養親屬,都可由父母、兄弟姊妹等領取遺屬年金。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公保、勞保同是社會保險,遺屬年金請領制度也應一致。
中時電子報 吳美觀整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