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韵涵/綜合報導
食藥署今(30)日公布「”鴻汶”欣樂膠囊30毫克」和「”鴻汶”欣樂膠囊60毫克」藥品回收,因廠商主動通報案內藥品部分批號於安定性試驗時,發現溶離試驗結果未符合規格,30毫克總計18批號,60毫克總計39批,總計回收69.3萬顆。
(圖/食藥署)
「鴻汶欣樂膠囊」許可證持有為鴻汶醫藥實業有限公司,該藥品主成分為duloxetine hydrochloride,主要用於重鬱症、廣泛性焦慮症、糖尿病周邊神經痛、纖維肌痛。
食藥署指出,現在會要求廠商每年做安定性試驗直到到效期結束,該藥品到12個月時,溶離試驗有偏差,一開始是發現30毫克,後來檢查60毫克,也有同樣狀況,由於該藥品是效期兩年,所以這次回收數量比較多,總計57批、69.3萬顆。
陳惠芳說明,該款藥物主要是到腸道溶解,經過胃的時候不能溶離太多,酸性條件不能溶離超過10%,但試驗發現在胃部溶離就已經超過10%,所以到腸胃時會影響吸收,可能進而影響藥效,因此啟動回收,而30毫克市占率占同成分藥品0.68%,60毫克是16.74%,不過目前還有其他18張藥品許可證,所以用藥不受影響。
食藥署已要求廠商應於112年6月16日前完成回收作業,並應繳交回收成果報告書及後續預防矯正措施,各醫療院所、藥商、藥局配合辦理回收作業,立即停止調劑、供應,若對使用藥品有任何疑慮,應盡速回診與醫師討論,處方其他適當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