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遭繼父性侵10次還產子 竟淚訴原諒:不想他被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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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一名男子4年前妻子過世死亡,當晚15歲的繼女因傷心又害怕找他同床共眠,不料他竟利用對方的信賴趁機性侵,陸續與少女發生10次性行為,還害少女懷孕產子,一審將他輕判5年,二審認定他犯行重大加重改判8年半,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caption id="" align="alignnone" width="656"] ▲男子4年前妻子過世死亡,當晚15歲的繼女因傷心又害怕找他同床共眠,不料他趁機性侵,還害少女懷孕產子。(示意圖/本報系資料照)[/caption] 這起不倫性侵案件發生在2014年10月間,被害少女母親死亡當天,她與繼父一起睡覺,不料他竟不顧少女言詞拒絕及身體扭動躲避,以身體強壓少女,徒手褪去她的短褲及內褲後,對她加以性侵,之後陸續發生共10次性行為。 2015年8月15日少女懷孕就醫,但因已妊娠27週無法人工流產,於是在隔年生下她與繼父的兒子,婦產科通報警方及社工,少女的生父提告,檢方訊後將繼父起訴。 少女接受法官訊問時表示,繼父因力氣大把她強壓在床上發生性行為,但被問及希不希望繼父被關時,她情緒崩潰一邊淚一邊說,繼父對她很好比生父親還要好,她願意原諒對方。 一審將繼父判刑5年,二審認定繼父對少女性侵10次,甚至造成她懷孕產子,他的惡性重大,為杜絕僥倖、減少犯罪,不宜對他輕縱,將繼父加重改判刑8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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