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疑雙標?書豪禁藥秒開鍘、Q傷害罪遲遲沒下文 PLG:還在等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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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則緯/綜合報導

PLG新北國王隊場外爭議不斷,林書豪因違反禁藥規定,聯盟隨後火速開鍘,戴維斯(Quincy Davis)家暴案日前法院一審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然而聯盟懲處卻遲遲沒有下文,遭網友質疑「雙標」,對此,PLG聯盟也回應了。

新北國王當家球星林書豪日前因誤用違反WADA規定之「靜脈雷射」療法,經PLG聯盟火速調查後,依照WADA政策與規定,以及聯盟賽事章程第四章聯盟球員行為準則第24.3條「如球員抽驗結果違反聯盟與WADA 禁藥政策規定標準,導致不公平競賽結果時,則聯盟將取消該球團使用禁藥所影響之相關成績紀錄。違反上述規定者,得處禁賽最高一年、永不錄用、或併科罰款最高新臺幣伍拾萬元整。」處以林書豪禁賽5場、罰款新臺幣15萬元整。

然而陣中台籃首名歸化球員戴維斯(Quincy Davis)去年5月被前妻提告家暴傷害,戴維斯在法院審理過程拒絕認罪,辯稱無傷害犯意,僅是一時疏忽,日前桃園地院一審宣判,依傷害罪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國王球團也發出聲明表示:「尊重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將先暫停戴維斯出賽與對外活動,在維護球員基本權益前提下,配合PLG紀律委員會調查,等待其結果。」

在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過了5天,PLG聯盟方仍遲遲未公布要給予戴維斯何種懲處,有網友便發文提出質疑:「3/28–戴維斯的傷害罪一審有罪遭判拘役30天,今天 4/2 依舊沒有下文?為何檢方+法院認證的罪要調查那麼久。怎麼都是bro 差那麼多QQ」

《中天新聞網》今(2)日也針對此事詢問PLG聯盟,PLG聯盟回應:「按照章程,應等判決書送達到當事人之後,聯盟才能召開紀律委員會,現在法官宣判了,但判決書還沒出來,目前就是等判決書,應該是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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