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國中生割頸案,在被害人父母,楊爸爸和楊媽媽數次在鏡頭前,落淚控訴,突顯不少實務和制度上的落差及爭議。

許智全律師表示,這類極端暴力案件,顯現制度的「前端失靈」,而非單純刑度不足問題。由於現行《少事法》為了避免少年被送入司法被標籤化,近年已轉向「行政輔導先行」,但是對於高風險、已出現暴力徵象的少年,是否真的被及早辨識出來?一旦發生問題,地方政府的少年輔導委員會,是否有足夠人力、心理專業具備即時介入能力?倘若行政端接不住,法院往往是在「事情已經發生後」才出現,對被害人與社會安全而言,都是最不利的結果。
另外許律師對於現行制度的看法,也和先前不願具名的法界人士意見不謀而合。許智全說,目前高危險少年缺乏分流機制,主要是因為現行制度對「一般偏差少年」與「具高度暴力風險少年」,在處遇方式上仍過於接近,導致真正需要高度管束與密集治療者,沒有被有效隔離與介入。
而且心理與精神評估也嚴重不足,在實務上,心理評估常常流於形式,未能夠成為是否升級處遇的關鍵依據。最後是學校與社政的通報、追蹤斷裂,他也說「許多重大案件事後回看,常會發現『其實早有異狀,但相關人員沒有做好溝通』」。
割頸案發生後,監察院也展開調查,報告指出,新北市政府未完整踐行少年事件處理法需保護性評估的立法精神,致未能及早預防少年曝險行為,中央各部會對少年偏差行為的處理及協調機制也尚待整合與落實,要求新北市政府、行政院、司法院、教育部及法務部皆應檢討。
監察院也認為,新北市警察局拘泥於法條文字,認為非「經常」攜帶,僅以違反社維法移送簡易庭,未依少事法將其列為「曝險少年」移送少年法院進行需保護性評估,忽略行兇少年處於觸法邊緣的風險。

張繼文說,其實楊爸爸和楊媽媽最在意的是,「回到2年前的當下,真的沒有任何辦法可以避免這種悲劇發生嗎?」因為最能夠阻止悲劇發生的不可能是少年事件法庭,是學校,是教育系統。所以楊爸和楊媽也針對行政部分的責任提出國賠。如果最前端的防線失靈,會不會導致將來這種校園霸凌致死傷的事件,再發生?
因此依《國家賠償法》對新北市教育局及校方提國賠,求償938萬餘元。除了認為學校與教育局未善盡校安與輔導之責,也因為郭生與林生家庭賠不出錢,才與民事一審判決的數額相當。
目前新北市教育局正在研擬商議,將此案拍攝成紀錄片,並納入校園安全宣導教材,目前仍未定案。
在本案中,承審法官也啟動「修復式司法」,一句詢問被害者父母「你願意接受郭○○好好孝順你嗎?」,讓網路討論炸鍋。
雖然高等法院深夜發新聞稿澄清,指凶手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本案前手法官因此詢問被害家屬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被害家屬拒絕後,並未要求他們接受,仍無法平息輿論怒火。
聲援楊家的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也認為,法官的「孝順說」,不應讓法院成為二次創傷的地方。楊爸楊媽的委任律師張繼文解釋,相較於一般的法院的調解,「修復式司法」會有心理輔導的資源,特別是針對被害人的心理開導資源介入。
只是這對被害人父母來說,就像二審宣判那一天,楊媽媽對著鏡頭說「我的小孩沒有了,要怎麼修復啊,怎麼把我孩子的生命修復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