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南投縣台21線日月潭到埔里重啟執法,最高速限60公里,儘管違規案件略降,但仍出現時速高達101公里的恐怖駕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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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警方表示,區間測速照相去年12月重啟後,首月取締高達1156件,研判是新制上路,尚有駕駛不知情。1、2月適逢春節連假,案件數降至1032件,沒想到違規者時速最高仍達101公里,嚴重超速41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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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說明,日月潭埔里鎮桃米至魚池鄉大雁路段屬於山坡道路,沿線有許多彎道以及長下坡,過去曾發生死亡車禍,才會在該路段設置區間測速,未料部分駕駛仍不惜命、以身試法。
警方呼籲,違規超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違規記點3點,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務必遵守交通規則,否則荷包與人生安全皆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