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教學生滿足性 高中生:很不恰當

新增至偏好來源
分享:

「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翰林出版的國中「健康與體育二下」提到的性教育內容,讓家長團體不能認同。大甲高中三年級學生邱玟儒說,一個人就算滿20歲了,對性的知識也未必全面成熟,更何況在未成年情形下,教科書出現「雙方自願、不傷害他人的情況下,滿足自己的性與愛」這種字眼,我非常不贊成,而且具有誘導的成份在,真的十分不妥當!

邱玟儒表示,每個人都有七情六慾,對於性這方面是與生俱來的,教科書也不能避而不談,站在教育的前提下,應該以明確且適合的方式,來教導學生更充分了解到性,甚至是兩性的交往。我現在已經高三了,即將踏入大學的生涯,我身邊的同學,也沒有出現在不適合的年紀,任意的滿足自己的性與愛這檔事。

某私立國中二年級陳姓女同學說,既然刑法規定16歲以上,性行為才合法,那就代表未滿16歲不宜發生性關係,不管是不是自願,或者會不會傷害到人,年紀太小、心智尚不成熟,如果因為好奇心偷嚐禁果,一定會造成彼此的傷害,也許會懷孕或影響課業。陳生認為,等到高中畢業、考上大學後,心智也較成熟,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時,若能夠認定對方是未來的終生伴侶,再來享受性與愛,這樣會比較沒有後遺症。

中時 陳淑娥

標籤:

留言衝人氣

登入留言有機會獲得旺幣哦!
NO MESSAGE 無任何留言,趕緊搶頭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