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年社前社長汪文豪去年大選前因幫雲林斗南鎮農會出版新書、出席新書發表會,遭兼任豐年社董事長的農委會副主委李退之要求「自行請辭」,汪文豪今(7)日於個人臉書發文表示,將對李退之提起告訴,除要求豐年社履行給付2個月薪水之承諾,也針對李退之對他造成的名譽損失,求償100萬元。
汪文豪發文指出,起訴原因除了李退之遲未履行解職時允諾給付他2個月薪水,還誣指汪擔任社長期間規劃斗南鎮農會百年專書是違反行政中立替國民黨候選人站台。
「對此莫須有的罪名,本人實感悲憤」汪文豪說,尤有甚者,李退之不僅公開否認要求他自請辭職之情事,在勞資爭議調解期間,應嚴守保密義務與不對外公開發言之際,又逕自對媒體表示汪已請辭社長,由行政主任代理社長一職。
汪文豪文中怒批,李退之「對豐年社事物如此反覆,將解職本人視同兒戲」,以莫須有罪名對他扣上違反行政中立之帽子,導致名譽受損,故只得起訴豐年社與代表人李退之,要求豐年社履行給付2個月薪水之承諾,也針對李退之對他造成的名譽損失,求償100萬元。
汪文豪直說,本案是「政治凌駕媒體專業最惡質的案例」,期待類似惡質的事件發生到他為止。對於汪文豪提告,李退之僅表示,「依照法律程序進行。」
中時 游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