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立案的中和「加美家教班」去年8月間前往三峽某知名民宿餐廳烤肉,負責人翁女卻獨留3歲男童在山泉水池玩耍,導致男童不幸溺斃死亡,新北地檢署偵結,22日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翁姓托兒所女園長及民宿徐姓負責人夫妻。
去年8月1日,男童父母將兒子交給這家未立案的托兒所照顧,翌日57歲翁姓園長和兼任司機的先生盧男,以及擔任幼兒園老師的2個女兒及2位家長,帶著16位學童前往三峽這家知名餐廳烤肉。
未料男童在餐廳的山泉水池戲水時,由於現場並無救生員,導致男童溺水後未能及時救治,並在送醫搶救1個半小時後仍不治。
翁女在庭訊時供稱,當天她負責照看男童,活動結束時她帶著男童大姊去更衣,但男童拉著二姊說表示不要去,她就交代二姊要注意弟弟,但未請其他家長或老師協助看顧,坦承疏失;民宿餐廳徐姓負責人夫妻則供稱,知道托兒所到民宿戶外教學會使用水池戲水,民宿水池開放遊客使用但未加設鐵蓋,也未配置專業救生員。
檢方認為,民宿餐廳依法不需設置消防蓄水池,縱使設有蓄水池,也不能以戲水型態開放消費者使用,徐姓負責人須配置專業救生人員以避免危險發生;翁女身為托兒所及校外活動負責人,竟獨留男童及10歲二姊在水池旁,未安排其他職員在旁監看或協助救援,認定3人有疏失並以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至於托兒所2名老師因未受到翁女託付照顧男童,和擔任司機的翁女先生盧男均獲不起訴處分。
中時 陳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