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2018年4月間率人前往「館長」陳之漢的健身房叫囂,事後館長開直播指控張男「帶30幾個人讓我委任的周律師很害怕」、媒體也以「館長遭癟三勒索」為標報導,兩人也因此遭張男提告,新北地檢署認為張男確有帶人到場嗆聲,報導也善盡查證義務,館長直播時也沒指名道姓,23日將館長及王姓記者處分不起訴。
2018年4月4日深夜,張男帶著多名黑衣人到館長在林口開設的健身房外叫囂,嚷著要找館長,警方帶回張男等4人調查,張男等人辯稱是喝醉而產生誤會,願意和解,但警方訊後仍依恐嚇等罪嫌送辦。
館長在5月10日下午直播時表示,張男以和解之名約健身房副總吃飯,結果卻擺一個鴻門宴,30個小弟坐在那邊,叫3桌在那邊,還恐嚇我們副總,叫我們副總拿30張會員卡給他。
館長還說,4、5月間在林口區公所調解2次,張男「帶30幾個人讓我委任的周律師很害怕,嚇到不敢說話」。
事後媒體以「假和解真嗆聲館長遭癟三勒索」為標題報導,張男因此對館長提出公然侮辱、王姓記者提出犯加重誹謗告訴。
陳之漢庭訊表示,直播內容則都是依據健身副總轉述及監視器畫面據實陳述,且他5月間委託律師調解,張男仍要求無條件和解與提供會員卡,律師也告訴他對方帶了30多人到調解委員會;而王姓記者採訪他時,他有提到認為張男是「癟三」。
王姓記者則稱,他對館長有沒有稱張男是「癟三」並無印象,至於標題使用「癟三」字眼,是因警方有稱張男的行為就是「癟三」;報導內容都曾向警方及館長、健身館副總查證,並無虛構。
檢方調查,館長雖在直播時提到鴻門宴、調解嚇到律師等內容,但並沒有指名道姓,觀眾無法知道現實特定對象是誰,難認館長有誹謗張男的故意。另健身館李姓副總與員工、館長的委任律師也都證稱,張男確曾到店裡叫囂、帶30多人到調解委員會。
檢方認為,館長和王姓記者並無虛構事實妨害張男名譽,也難憑張男片面指訴而認定館長、王姓記者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等罪,今日將館長、王姓記者處分不起訴。
中時 陳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