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急衝派出所 嫌警用太久竟開嗆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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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歲陳姓男子因內急到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借廁所,不滿蘇姓巡佐佔用太久,待蘇一出來竟嗆:「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是」,被依侮辱公務員罪嫌送辦,但桃檢認為陳男只是借廁所,並沒有涉及案件要被逮捕,不構《刑法》侮辱公務員要件,偵結予以不起訴。

陳姓男子今年9月30日上午9點多,一時內急衝到附近的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借廁所,恰巧蘇姓巡佐正在使用,陳男在外「憋」到受不了,見蘇姓巡佐一開門走出來,當場開罵怒嗆:「他媽的當個警察了不起是不是」,蘇警依侮辱公務員罪嫌將他送辦,公然侮辱部分則沒有提告。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出,《刑法》侮辱公務員罪的前提,是行為人在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才算,但蘇男雖是值班副所長,僅是如廁後走出,並非依法執行公務,且法令並未禁止民眾借用派出所廁所,認為陳男的行為不構成侮辱公務員罪,予以不起訴處分。

中時 蔡依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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