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市某電腦公司的郭姓專案經理,負責處理台北榮總醫院桃園分院約17萬元的伺服器採購案,他認為總價1158元鍵盤、滑鼠及防毒軟體贈品醫院用不到,自行決定不交貨,事後卻挨告詐欺,遭到起訴。台北地院認為,本案僅涉民事糾紛,判郭男無罪,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榮總桃園分院2016年10月15日下單購買「2U機架式低階2路伺服器」,交付項目包括鍵盤、滑鼠、防毒軟體,郭男卻逕自通知供貨廠商刪除這些項目,同年11月2日再前往醫院安裝伺服器,院方承辦人一時不察完成驗收,核銷付款流程,使郭男公司獲取1158元不法利益。
郭男否認犯行,辯稱醫院機房架設眾多伺服器,皆共用一個鍵盤及滑鼠,不需再加裝其他鍵盤滑鼠,且獨立使用防毒軟體,不會安裝他們提供的防毒軟體,才會通知廠商刪除這些項目,醫院反映後已於2018年8月29日補送,本件純屬民事糾紛。
法院傳喚醫院承辦人到庭,他證稱,他驗收時只會注意主機機型,不會去看配件,本件採購案交貨項目有無包括鍵盤、滑鼠、防毒軟體,不會影響他的採購意向及驗收結果,因為本來就不需要這些配件,就算廠商贈送,也只是堆在庫房。
合議庭認為,郭男雖隱瞞刪除鍵盤、滑鼠及防毒軟體的事情,但這些東西非本件採購案的必要之點,難認郭男施用詐術,故判他無罪,若醫院仍有疑慮,可主張減少價金或請求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