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揪友3人性侵西施 月事照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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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時在桃園開檳榔攤的陳姓男子在凌晨趁檳榔西施下班時藉口以討論公事為由,約西施一同到摩鐵唱歌,並再找朋友曾男與吳男一同前往,在摩鐵對西施下藥並3人輪流性侵西施。

隔天退房時,在月事期間的西施醒來,並質問陳男「到底有幾個人侵害我?」陳男嘻笑回答「不多,只有3個而已」,並且再性侵西施一次。

西施遭受性侵後,在親友陪同下驗傷、報警提告,並求償72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

據《聯合報》報導老闆陳男在法庭上辯稱,與西施性交是你情我願,而且西施隔天還有到檳榔攤上班,且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認為3人犯後不僅狡辯且未向被害人道歉,除了依2人以上共同以藥劑強制性交罪,判刑7.5年至10年不等,且得共同賠償西施180萬元。

中時電子報 吳佩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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