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當選後即遭偵辦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案,26日被依貪污罪重判7年4月,內政部隨即將她停止職務,還特別發函稱不給半薪,她對此回應。
內政部今(2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一審經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於113年7月26日判處有期徒刑,內政部於同日停止其市長職務,內政部表示,為貫徹政府廉能政治之決心,內政部已於昨日發函通知新竹市政府,高虹安於停職期間不發給薪給。
內政部強調,民選地方行政首長停職期間得否發給半俸,是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由具有行政監督權限之上級機關審酌當事人事實情況是否足以維持基本生活及涉違法失職程度等,裁量得否發給半數俸額之決定,亦即縣(市)長是由內政部裁量,考量高虹安係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為貫徹政府掃除貪污,建立廉能政治之決心,因此決定不核給半數俸額。
根據《聯合報》報導,高虹安任職新竹市長期間,每月薪俸額含加給約為19萬3410元,針對內政部宣示「停職期間將不發給半薪」,高虹安表示,尊重內政部的決定,若依規定在停職後支領半薪,其實她原本打算將這筆半薪捐出來當作新竹市急難救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