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邱軍酒駕撞死計程車司機肇逃,一審遭重判10年有期徒刑二審今(21)日開庭,被害人痛批邱軍曾承諾賠償350萬元,但根本無力賠償今天還當庭道歉所水變200萬。

回顧此案,2024年12月27日凌晨,邱軍與女友及友人在基隆一間餐酒館聚餐喝酒,席間共喝了多杯小米酒以及2桶約5公升生啤酒,4點多結束後竟酒駕開車離開,行經信一路時車輛失控衝向路邊,撞上2名正在聊天的計程車司機,其中一名李姓男子重傷命危搶救7天後不治,而邱軍肇事逃逸2天後才到案。
全案基隆地檢去年5月偵結,檢方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起訴,一審基隆地院依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8年及3年6月,應合併執行10年有期徒刑,案件上訴二審。
一審判決出爐時邱軍鞠躬道歉,表示尊重司法並強調自己做了很多對不起粉絲的事情,願意承擔一切錯誤,目前努力向家屬道歉尋求和解,後來又因在北市中山區酒吧鬥毆事件登上媒體版面。
二審上月首次開庭時邱軍表示因演藝工作全毀,現在從事木地板工程學徒經濟拮据,向父母與家人借款只能賠償200萬元尋求和解,雖與被害人一審要求的700萬有差距,但他願意直接支付希望能換取從輕量刑,但今日再度開庭遭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打臉。
律師表示一審時邱軍承諾賠償350萬還說願意馬上給付,被害家屬才會在庭上表示原諒一審量刑才會減輕,未料二審竟又縮減賠償金,二且到現在根本沒有支付,質疑他沒有能力賠償,故建請法官審酌量刑問題。
對此邱軍委任律師說目前當事人真的只能借到200萬元,希望被害家屬能夠接受和解,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將於11月25日上午進行二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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