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TWANT
去年底,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報導,以「行人地獄」形容台灣交通亂象。警政署今年第1季加大執法力度,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今日起實施「路口安全」大執法,4大取締重點為「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其中,不停讓行人將是重點,大、小車若違規,至少罰3600元。
為甩脫「行人地獄」惡名,警政署5月1日起路口交通大執法,重點取締車輛路口不停讓行人。(圖/警政署提供)
「行人地獄」一詞源於2021年12月成立的臉書粉絲頁「台灣是個行人地獄」,該專頁由旅澳台人創立,有逾1萬5000名粉絲。CNN引用報導後,在國內掀起熱議。
警政署今年1至3月加強取締「行經行人穿越道、轉彎不暫停讓行人或視障者先行之違規」,計3萬0717件,較去年同期1萬2893件,成長138%,執法強度逐漸增加,也顯示民眾守法觀念尚待加強。
上月14日,立法院通過道交條例部分修正案,加重罰則,並放寬民眾檢舉違規項目。不過,車輛不禮讓行人,並未開放檢舉,仍由警察取締。人行道違規停車則開放檢舉,預料將成為檢舉案大宗。
警政署表示,為改善行人安全,交通部日前修法完成,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由原本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至少3600元,機車則維持1200元。
警政署強調,今天全國同步的「路口不停讓行人大執法」,除警方攔查,也採科技執法,期望藉強力執法,提升車輛駕駛人及行人守法及互相尊重的觀念,維護道路交通安全。
交通警官指出,執法標準是以車輛在行人穿越道,距離行人行進方向約3公尺(3個枕木紋)以內,及前懸已進入穿越道上為認定標準,交通部有意要修更嚴。
這波大執法目前沒訂截止日,不排除執行到年底。但交通警官認為,路口交通死亡案,行人違規占很大比例,且有些行人過馬路看手機當低頭族,也很危險,不過這次大執法僅針對車輛,建議盤點交通號誌工程,一併檢討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