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檢署今(11)日針對去年12月19日發生的全聯台中倉儲大火案偵結,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全聯公司、互益營造及台灣新菱公司等三家法人,以及全聯工程科技部最高主管等14人。這起重大工安意外共造成9名工人死亡、8人受傷,全聯今日也發布最新聲明。

檢方調查指出,全聯大肚生鮮二廠火災起火點位於廠房地下一樓,肇因於上方施工層火星掉落,引燃易燃物質所致。經交叉比對後,釐清全聯公司發包互益公司、新菱公司的工程架構,認定三間公司涉嫌重大。被起訴的14人包括全聯工程科技部最高主管施男、唐姓副理、朱姓專案承辦人;互益公司吳姓負責人、靳姓副理;新菱公司林姓負責人、藍姓副理,加上各自旗下員工,均涉犯過失致死、職安法等罪。
檢警調查發現,三方以及主管均明知地下一樓有鋪設大量保麗龍PS板,極度易燃,加上樓層間管道相通,火星若掉下就會起火,屬高風險施工環境,但三間公司均沒有依法做好工安設備以及火災預防措施。檢方就當天起火位置比對施工配置圖,掌握空調廠商、工班後,經比對證詞發現,當天工人使用乙炔切割機就倉儲鋼構的樓地板切割,準備自四樓拉空調配管至下層樓時,因切割會噴濺大量火花,加上施工處非密閉,四面八方仍存有空隙,火花可能因此噴濺掉落才引燃。
事發當天,陳姓監工只是讓旗下包商切割樓板,僅用簡易板材(矽酸鈣板、木板等)拼接鋪設遮擋火星,沒有使用防火毯,安全巡檢人員看見也沒有阻止,導致火星真的將PS板點燃。大火濃煙瞬間蔓延,造成9名工人(本國籍7人、越南籍移工2人)因為呼吸衰竭或燒灼傷死亡。檢方也發現,當天切割樓地板時,周圍卻沒有妥適使用防火毯、隔板等防火設施,才認定包括施作工人、督導單位有過失。

案發隔天,中檢通知承攬倉儲新建工程空調設備的新菱公司、承攬營建工程的互益公司、承攬機電工程的兆申公司,以及負責分包空調配管的紋禕工程行等,包括現場施工、作業人員共24人到案。檢方複訊後認定,空調配管作業人員以氧乙炔切割樓地板作業時,疑有未盡防火防護措施的注意義務,相關監督人員也未善盡督導責任,才導致火星引燃保麗龍板(PS板),引發火勢釀九死八傷事故。
檢方當時命新菱公司擔任總督導的藍姓副理、督導空調配管的陳姓主任工程師,列為過失致死罪嫌被告,各命60萬元、40萬元交保;另承包施作空調配管的紋禕公司許姓負責人、陳姓與黃姓員工,同列過失致死被告,各命20萬元、10萬元及5萬元交保。檢方指出,藍姓被告身為新菱公司工地主任,也是現場負責人,明知本案工程地下室鋪設易燃物且即將灌漿,竟為趕工容任下屬在危險環境下違規動火。

陳姓被告身為監工,未申請動火許可,亦未告知施工人員下方有易燃物,且於偵查中否認犯行,佯稱案發時確有在場監火,嗣又改口推卸責任,試圖掩飾犯行。檢方認為,被告藍、陳身負工安重責卻輕忽漠視,致釀本案九名被害人死亡之重大職業災害,造成被害人家屬無可彌補之傷痛,惡性重大且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全聯針對此案發布聲明,再次向罹難者致上最深切的哀悼,並向受傷者與家屬表達誠摯關懷。對於今日起訴結果,全聯對此深感沉痛,並將秉持負責任態度面對後續司法調查,相關被告主管、同仁也會給予必要的協助。
由於本案發生時,建築物仍處於施工階段,尚未完成驗收及移交,現場之施工管理、安全維護與工班協調由承攬廠商新菱公司及互益公司負責。自事故發生後,全聯即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後續亦持續要求新菱公司及互益公司,依法妥適處理所屬家屬權益相關事宜。未來,全聯將配合司法調查以釐清事實,並持續強化承攬管理與工安相關流程,以及對承包廠商的工安要求,以避免類似憾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