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檢舉魔人蘇寶蘭「蘇大媽」,先前二審依違《醫療法》判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1000元,持續濫訴後,遭台南地檢署撤銷易科罰金,預計下週須入監100天。然而,先前3次提聲明異議都遭駁回,沒想到第4次聲明異議竟逆轉成功,南檢認為台南高分院裁定違法,仍預定下週傳喚蘇女到案,由執行檢察官實質審查決定是否發監執行,另研議向最高法院提非常上訴。
檢舉魔人蘇大媽,2019年大鬧中西區某復健診所,遭提告違反《醫療法》判刑5月,原可易科罰金約15萬,卻因期間她仍持續濫訴及擾亂公署,遭檢察官撤銷易科罰金,蘇女4度聲明異議,前3次失敗,第4次質疑程序瑕疵終於一舉逆轉,台南地檢署正研議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訴。
對於蘇大媽先前多次提聲明異議,台南高分院二審法官的裁定竟前後矛盾,先是9日駁回聲明並裁定不得抗告,不料再次提聲明異議時,25日卻「撤銷蘇女入監執行處分」裁定,並不得抗告,簡而言之,蘇大媽有機會變成只繳罰金免入監。
台南地檢署發言人林仲斌表示,檢方對台南高分院25日的裁定感到不解,而高分院質疑的程序瑕疵,是對南檢撤銷蘇女易科罰金時,未告知她另可易服社會勞動,不符程序,裁定結果逆轉,此舉令南檢不服,直呼違法裁定,至於蘇女將於下週入監服刑的執行命令,檢方會持續進行,屆時再重新下執行命令。
林仲斌解釋,南檢發出的傳票上已告知有易服勞動項目,下週傳喚蘇女到案,執行檢察官還會當場告知權利事項,蘇女屆時仍可主張選擇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任1項,但若蘇女想易服社會勞動,還必須要有實質符合要件,執行檢察官會作實質審查,若未符合要件,仍會直接執行發監。
林仲斌認為台南高分院的裁定違法,他指出,蘇女前後共提出4次聲明異議,台南高分院前3次都已駁回,審查案子先程序、後實體是法律機基本的ABC,前3次審案法官應早就審完程序,沒問題才會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