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警嗆要對盧秀燕開3槍「不認罪」!律師驚爆:她自認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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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中市第二分局偵查佐黃姓女子2025年間揚言要對市長盧秀燕「腦門開3槍」,遭記2大過免職並羈押禁見,今年4月以20萬元交保,昨(6日)開庭她否認犯行,辯護律師主張她案發時嚴重解離、自認「猶如神明」,聲請傳喚鑑定醫師確認是否已完全喪失辨識及控制能力。

嗆聲要殺盧秀燕「腦門開3槍」的女偵查佐遭2大過免職。(圖/翻攝畫面)
嗆聲要對盧秀燕「腦門開3槍」的女偵查佐已遭2大過免職。(圖/翻攝畫面)

黃女昨天由父母陪同,從新竹南下台中出庭,面對檢方指控語氣已經沒有先前的激動失控,平和陳述自身意見,她否認犯罪,並稱案發時「完全無法控制自己」,表示自己目前已離開警界,改去民間公司當行政助理,平時與父母同住,也持續依照醫囑接受精神科治療。

本案起於2025年,黃女當時任職台中市第二分局偵查佐,卻在Threads發文揚言要對台中市長盧秀燕「腦門開三槍」。警方循線查辦後將她拘提,法院後續裁定羈押禁見,直到2026年4月才以20萬元交保。案件進入審理後,精神鑑定結果成為雙方攻防焦點。

辯護律師黃子欽表示,鑑定報告提到黃女案發時出現嚴重解離,與現實世界產生脫節及扭曲,更出現自認自己「猶如神明」的妄想狀態。律師認為,當時黃女的自我辨識機制可能已遭妄想全面取代,因此希望傳喚負責鑑定的醫師陳佩琳到庭,進一步確認黃女當時究竟只是辨識及控制能力顯著降低,還是已達《刑法》第19條第1項所稱完全喪失能力的程度。

檢方則認為現有精神鑑定已經充分,鑑定醫師是依據黃女完整病史及案發時狀態綜合判斷,並已完成具結程序,鑑定結果也明確指出她當時是辨識能力下降,沒有必要再傳喚醫師到庭。檢方同時質疑,辯護方直到開庭當天才提出調查證據聲請,程序上也有突襲之嫌。

法官庭上另詢問黃女目前的生活及就醫情形,她表示離開警察工作後,目前擔任一般行政助理,與父母居住在老家,並持續接受精神科門診治療。至於是否傳喚鑑定醫師,或改採函詢、補充鑑定等方式釐清黃女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合議庭將再行評議,案件也將另訂庭期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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