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破獲率評核績效?警政署澄清無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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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政署強調,未以刑案破獲數作為績效評核。(林郁平攝)
警政署強調,未以刑案破獲數作為績效評核。(林郁平攝)

針對外界指警政署以「刑案破獲率」來制定「治安紅綠燈」的政策目標,並作為警察升遷的標準等情事,警政署3日澄清無此事,並否認自稱資深刑警說法,強調警方不會因破獲率來定各警察機關的生死,也沒有以破獲率來評比,數據僅提供各縣市檢視轄區治安良窳、刑案發生趨勢,進而提出治安偵防策略參考。

警政署表示,為杜絕員警拒絕、推諉受理報案,訂有「各級警察機關受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在檢視各縣市警察機關治安工作成效,是以掃黑、肅槍、打詐、緝毒等重點工作為主;至於相關人事升遷,均依照工作表現進行公平公正之考核、依序派補。

警方表示,近年來警察機關積極打擊各類犯罪,推動各項偵查及預防措施,並且強化科技偵查技巧,相關案件多能迅速偵破,確保良好的治安環境,從主觀民調數據顯示,民眾對居住社區(或住家附近)整體治安狀況滿意度及警察服務滿意程度,自2016年87.25%及85.27%逐年上升,至今年上半年分別為91.45%及90.26%。警政署再次強調,未以刑案破獲數作為治安優劣之評比,亦未做為升遷之考量,公布相關數據僅維偵防措施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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