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烏來區代表會主席簡建成前年5月間,阻擋員警調查兒子酒駕,其子又用三字經譙警作最壞示範,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依妨害公務等罪嫌,分別判處4月及5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烏來代表會主席簡建成的兒子105年5月11日晚間6時多,騎車行經環山路時被警發現沒開燈;新店分局石姓與鄒姓員警即騎警用機車在後追趕,兩人追到簡家住處門口,見他下車遂上前要求其出示證件受檢,同時懷疑他有酒駕。但簡建成兒子卻不理會還欲強行進屋,此時其叔代表會主席簡建成竟上前與員警發生拉扯,並用身體阻擋員警執行公務,簡子則在旁用三字經辱罵2員警。
代表會主席簡建成父子隨後立鹿水警方依妨害公務送辦並遭檢察官起訴,台北地院審理期間,簡建成父子坦承有跟員警發生拉扯,簡子也承認有罵三字經,但卻狡辯只是口頭禪,父子還主張,員警違反取締不得跟追的規定,及進入私人領域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等,對這些不法執行勤務行為,民眾可抗拒不從。
法官審酌證人證詞、員警密錄器影片光碟等證據,認定員警是依法執行勤務,不採信簡建成父子的辯詞。認為簡氏父因不服員警取締就口出穢言,侵害公務員執法尊嚴,嚴重藐視、挑戰公權力,犯後態度不佳又無悔意,因此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簡子5個月徒刑,簡父判4個月徒,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孫曜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