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害6命 檢求判死律師辯非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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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男子湯景華到翁姓男子三重住家騎樓縱火,害死翁家6條人命,高院更一審今最後辯論程序,檢方斥責湯男犯行重大,「憐憫不花錢,慈悲賺人心」,因考量被害人所受的痛苦悲傷,請求法官判他死刑。庭末審判長諭知下月28日宣判。

湯男2014年到新北市三重餐廳用餐,和在店內用餐的翁男發生爭執,他對翁等人提出傷害等告訴,但法院判決翁等人無罪確定,引發湯男不滿,前年3月間,湯到翁住處樓下,以在機車上點火後離開,大火造成翁的父母及親人共6人被燒死。

一、二審都將他判死,但遭最高法院撤銷,高院更一審今開庭辯論,湯的律師表示,湯男只是想嚇嚇翁姓被害人而已,並非故意要燒死人;檢方反駁湯男的犯行屬故意,且是情節最重大的犯行,應該判死才能實現刑罰權的分配正義。

中時 林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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