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27)日針對柯文哲遭判17年一事發表看法,他強調自己一年多前對起訴書的評論與法院認定並無落差。他指出,法院明確表示柯文哲被訴收賄1,500萬元部分因缺乏補強證據,未認定此部分犯罪事實。

謝長廷在臉書發文表示,柯文哲被起訴時他曾表示「起訴書受賄證據薄弱」,當時引起不少批評。直到柯文哲26日因貪污等罪一審被台北地方法院判刑17年後,有高雄朋友半嘲諷詢問他是否法律專業知識掉漆,或是法官比較厲害。
對於外界質疑,謝長廷回應,理論上法官、檢察官有看卷宗、調查證據,在事實認定方面當然比較權威,非一般人能置喙,但起訴狀或判決書公布後,社會可以評論,兩者並不矛盾。他特別提醒,法院要求「補強證據」就是起訴狀證據薄弱的意思,因為沒有補強,柯文哲和沈慶京在這個部分都沒有定罪。
謝長廷認為,個性就是命運,政治是眾人之事。他表示,柯文哲的言行挑起社會巨大的負能量,政治因素多於法律,很難冷靜評論,很多事可能需要時間沉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