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不普發現金嗆違憲 陳玉珍酸:整部刑法也是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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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7)日,針對立法院日前通過全民普發現金1萬的特別條例表示,憲法明文規定政院編列預算、立院審議預算,難道能夠用審議就強制政院編列某一條預算?對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強調,這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並酸說,「不是有數字在裡面就是預算案,那刑法中也有罰金,難道整部刑法也都是預算案?」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資料圖/中天新聞)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資料圖/中天新聞)

立法院日前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要求10月底前普發現金1萬元。卓榮泰今天開記者會指出,依照憲法第70條、預算法第91條,法律案、預算案都有明列在內,行政院提出法律案,他們(指立委)在裡面做任何增減,如果不是一個對法律案的修正,難道這個修正意見會突然跑出來?他更開嗆藍白立委,「不要當做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

對此,陳玉珍表示,原本就編列2300億來「還稅於民」,但是在野也認同特別條例的重要性,所以一起通過,不過如果現在卓榮泰院長覺得有舉債困難,那可以先通過「還稅於民」其他不足的項目,之後再編列特別預算。

陳玉珍直言,如果未來民進黨編列特別預算的時候,會不會也講「這樣舉債」而不編呢?她認為要不要編列預算都只是理由。另外,陳玉珍直指普發現金根本沒有違憲,這是法律案不是預算案,「不是內容有數字就是預算案,難道說刑法裡罰金有數字也要說整部刑法都是預算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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