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17日在行政院記者會中,針對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普發現金特別條例開嗆在野黨「不要當作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並強調若要執行普發現金,政府將需舉債1014億元。

卓榮泰在記者會上表示,依據《憲法》第70條及《預算法》第91條規定,法律案和預算案都有明確規範,行政院提出法律案,立院在裡面提出增減,若非針對法律案的修正案,修正意見怎會突然出現。

卓榮泰直言在野黨「不要當作法盲一樣,規避法律條文」,並強調增加如此龐大的行政支出,卻未與行政院徵詢意見,嚴重影響國家財政紀律。他更強調,憲法明文規定行政院編列預算、立法院審預算,難道能用審議來強制行政院編列某一條預算嗎,無論預算的本質多麼合法和合理,都應該程序要正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