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夫妻要離婚「29隻雞怎麼分喬不攏」 法官:先吃掉1隻再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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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時會面臨到財產分配的問題。近日,大陸四川廣安市前鋒區法院代市鎮法庭成功調解一起特殊財產分割案。引發當事人雙方爭執的不是房產存款,而是共同飼養的53隻家禽該怎麼分割?

四川一對夫妻離婚因29隻雞怎麼分鬧上法庭。(示意圖/Pixabay)
四川一對夫妻離婚因29隻雞怎麼分鬧上法庭。(示意圖/Pixabay)

根據《封面新聞》,這些家禽分別是29隻雞、22隻鵝和2隻鴨子,牠們大小不均,且還是單數。最終在法官的調解下,雙方同意平均分配後將多出的一隻雞作為散夥飯煮了一起吃,再辦理離婚手續。

承辦法官陳茜介紹,當事人楊大哥(化名)將涂大姐(化名)5月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據悉,2人都是農村居民,以務農、養殖牲畜為主要收入來源,男方農閒時會在周邊打零工。

2人除農村自建房外無其他大額財產。因雙方非同一村村民,按農村規定,帶宅基地的自建房僅限本村村民擁有,故未對房屋進行分割,雙方可自行協商房屋歸屬或使用方式。

不過,對於家禽要如何分割引發了爭論。涂大姐在法庭據理力爭稱,「鵝有大有小,其中幾隻大的是我親手餵養的」;楊大哥則反駁自己也餵了小鵝和雞鴨,應大小各半。雙方都認為自己「付出更多」。

對此,陳茜提議鵝群按大鵝3隻、小鵝8隻均分,或按市場價折算差價,2隻鴨子亦平分。但29隻雞卻帶來「單數難題」,陳茜見雙方犯難便說,「那麼還是按照剛剛分配的原則,要嘛平均分配,剩下這隻雞煮了一起吃了,要麼要雞的一方,給予對方一定的補償」。這項提案也獲得2位當事人的同意。

陳茜解釋,「農村家禽分割要考慮生長週期和餵養成本」,並指本案反映當前農村離婚案件的新特點,財產構成簡單但情感糾葛複雜。她提到,雙方自行協商大半年,找過長輩調解未果,雙方孩子也都同意不插手。來法院時,他們需要的不僅是一紙判決,更是一個彼此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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