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3月下令拆除公投盟在立法院外的帳篷,引發獨派人士不滿,揚言丟鞋討公道,柯當時不以為意,還開玩笑「要丟準一點」,結果3月下旬就遇到獨派人士郭志剛,等在市府外「鞋襲」,但沒丟中柯。案經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簡易庭裁罰,法官審理後裁定不受理。
朝柯文哲丟鞋的郭志剛,曾「斬首」蔣公銅像遭法院判刑,他這次丟鞋不受理,並不是真的不罰,主要理由是法官認為,郭丟鞋雖未丟中柯文哲,卻丟中柯的陳姓隨扈,陳事發後報警處理,並提出妨害公務、傷害及強制罪的刑事告訴,違反社維法行為,還同時涉嫌違反刑事法律時,應先移送檢察官依刑事法律規定辦理。
郭的丟鞋行為,同時涉嫌違反社維法及刑法,轄區警方已將郭移送檢察官依刑事法律規定辦理,法院顯然沒有審判及裁處權限,依社維法規定諭知不受理。
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拆除公投盟在立法院外的帳篷,引起獨派不滿,今年3月29日,郭志剛埋伏在北市府北門,當日上午10時15分許,朝柯文哲丟一支高跟鞋,結果丟中陳姓隨扈,經警方到場處理;陳驗傷後提告。
郭對丟鞋行為坦承不諱,聲稱是表達憲法賦予的言論自由,轄區信義分局事後依違反社維法,將郭移送台北簡易庭院裁處。法官審理後認為,郭的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和社維法,依法應先由檢察官偵查處理,裁定本件不受理。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