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廖姓男子去年4月到澳門賭場,搭船時遇到2名男子聲稱可以借錢他給翻本,只需將護照影印即可,但當廖姓男子輸光時,護照被扣又將他囚禁在飯店房間,所幸飯店服務員發現,凌晨被釋放,他以臨時的入國證明返台,遭主管機關以涉嫌違反護照條例,「非法以護照作為債務擔保罪」法辦,但檢察官認為,證據僅能顯示他去賭博,看不出拿護照去借錢,予以不起訴。
廖被救出後向澳門司法警察局檢舉,稱自己遭囚禁,自白書上寫:「去年4月11日在賭場的百家樂賭桌輸了15萬,抽菸遇到2名大陸人,願意借錢讓我把輸的贏回來,贏錢每把抽15%佣金,借我10萬港幣。」
但經過2、3小時,廖聲稱對方拿走10幾萬的佣金,但他輸光後,卻被關在飯店套房,叫他湊錢聯絡親友,直到凌晨3點半被飯店服務員救出帶到警局。
廖護照被扣後,依澳門司法警察局發出的檢舉憑據,向我方申請入國證明,涉犯違反護照條例遭移送法辦。但檢察官調查,被告的自白書、檢舉憑據,僅提到自己被軟禁,對方將他的護照影印,縱使沒有歸還,無從證明廖男主觀上是要拿護照借錢,澳門警方也沒有查獲地下借款業者,因而對廖男做出不起訴處分。
中時 李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