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役染「鉤端螺旋體病」致死 軍官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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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簡姓男子在服役期間染上罕見的「鉤端螺旋體病」,送醫治療無效致死,家屬怒告訓練中心周姓中隊長、陳姓救護官,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的罪嫌,桃園地檢署偵結,因難以認定兩名軍官有疏於照料簡男或延誤就醫等狀況,兩名軍官不起訴。

檢方指出,簡姓男子2015年11月,簡男身體不適,2天後他利用休假日,自行前往台北市一所醫院掛急診,醫師診斷他罹患類流感,就開立「宜休養3天與門診追蹤治療」診斷證明書,周姓中隊長讓簡男到中心的醫務所,由陳姓救護官開立「全休三日」的特殊處置證明書後,就被安排在隔離寢室內休息。

期間簡男持續服用他自行就醫時拿到的藥物,與陳姓救護官開給他的藥物,症狀卻未改善,周姓中隊長又派員陪同簡男到龜山區一處診所治療,不過並未改善。

簡男發訊息向女友求助,簡男家人知情後向周姓中隊長反映,簡男才又被送到林口長庚紀念醫院治療,但他仍不幸延至隔天晚間6點多,因「鉤端螺旋體病」導致急性肺泡內出血、心肌炎、急性腎小管壞死引發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檢方表示,「鉤端螺旋體病」臨床上少見,不易藉由初期症狀判別,軍官積極派員照顧簡男,難以認定疏於照料或延誤簡男就醫,判處不起訴處分。

中時 甘嘉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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