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恐佈情人。陳姓男子因為莊姓前女友不願復合,出口恫嚇「你很愛漂亮嗎!那我把妳弄醜」,先出手毆打,再剪下和割斷莊女頭髮,並阻止莊女離開求救,強迫莊女和他一起回家,幸好莊女在停車場趁陳不注意掙脫離開,向大樓警衛求救,警方據報將陳移送檢方偵查起訴。案經台北地院審結,陳認罪並賠償莊女和解,法官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判陳拘役70日,可易科罰金7萬元。
判決指出,陳男2017年11月25日凌晨,到莊姓前女友位於北市中山區住處,要求和莊女復合重新交往被拒絕,一氣之下就恐嚇「你很愛漂亮嗎!那我把妳弄醜」,然後拿出剪刀及小刀,剪下和割斷莊女頭髮,並劃傷莊女頭皮和手指;陳見莊女要離開,竟出拳毆打莊女胸部,還動嘴咬傷對方脖子,脅迫莊女若和他一起回去就不再傷害。
莊女被迫和陳一起回去,在住處大樓停車場剛好遇見蔡姓警衛,就趁機掙脫陳男向蔡求救,才脫離陳的掌控,警方接獲報案將陳移送法辦。
中時 王己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