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新聞稿稱「飆車族」 4男求償國賠敗訴小中大bookmark_border收藏文章新增至偏好來源新增至偏好來源 發布: 2019/01/02 17:11 分享: 蕭姓等4男5年前遭控殺人未遂、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後來分別被判公訴不受理及無罪確定,4男認為案發時警方發新聞稿說他們是飆車族,向高巿警求償250萬元,一審獲賠23萬元,但二審認為新聞稿未揭露身分,判免賠定讞。中時 曹明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