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新聞稿稱「飆車族」 4男求償國賠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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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姓等4男5年前遭控殺人未遂、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後來分別被判公訴不受理及無罪確定,4男認為案發時警方發新聞稿說他們是飆車族,向高巿警求償250萬元,一審獲賠23萬元,但二審認為新聞稿未揭露身分,判免賠定讞。

中時 曹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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