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調不到陳宗彥「小芸案」資料 監委:南檢不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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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彥昇/綜合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台南市府時疑似涉貪,當時南檢以他字案行政簽結。監察院今(20)日公布調查報告,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監院調閱券宗時,台南地檢署回應「歉尚難提供」,拒絕提供相關資料。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台南地檢署不願提供陳宗彥案相關資料。(圖/中天新聞)

陳宗彥去年2月遭時任民眾黨立委陳琬惠指控,擔任台南市新聞處長時,與酒店業者過從甚密,還接受性招待。陳琬惠並拿出對話截圖作為證據。該案件在2015年遭南檢以「查無事證」為由簽結,但陳琬惠再度踢爆後,陳宗彥火速請辭行政院發言人,南檢也就陳宗彥涉犯貪瀆罪部分重啟調查;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則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不成立」陳宗彥彈劾案。(圖/翻攝自陳宗彥臉書)

監察委員王美玉表示,當年偵辦案件的檢察官有監聽業者與陳宗彥,但檢方並無約詢陳宗彥,而是以「他字案」簽結,直到去年被立委再度踢爆,監察院就立案調查,台南地檢署也重啟調查,但監察院只有調查權,不像地檢署有強制處分權,要監聽就要開監聽票,法院核准才能進行,當時陳宗彥也被檢調監聽。

王美玉指出,台南地檢署回應「歉尚難提供」,所以監察院想調閱當時陳宗彥案的監聽譯文,以及「他字案」行政簽結公文,台南地檢署都沒有提供給監察院,而台南地檢署的理由是,這些卷宗涉及陳宗彥是否犯貪污罪的卷證資料,無法提供。目前監院的調查報告已通過,將轉送台南地檢署,由台南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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