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貴翔/綜合報導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日前涉入北市新科議員林杏兒買票案遭發布通緝,日前他自行到案後法院裁定800萬交保,後來檢方抗告,經士林地院更裁改以1500萬交保,但檢方再度抗告,高院10日裁定駁回。
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涉買票案裁定1500萬交保,檢方二度抗告遭駁回。(圖/中天新聞)
而蕭景田因去年11月間,已宣傳名義交付北投區多名里長6000元至1萬元賄款,涉嫌違反《選罷法》遭傳喚未到,被發布通緝並對林杏兒提出當選無效之訴。
但他在上周主動到案,後來法院認為他無羈押必要,經抗告改1500萬元交保。但檢方二度抗告,案經高等法院審理後10日駁回檢方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