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孔子第74代後人、精神科名醫孔繁錦曾參加電視益智節目「金頭腦」勇奪總冠軍,受封「全台最聰明醫師」,前年卻驚傳在診間性侵、性騷2名女病患,性騷部分和解公訴不受理,性侵部分一審判刑4年,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孔繁錦(圖/中天綜合台)
判決指出,孔繁錦在新北市三重區的診所,2021年4月16日有被害女子A女上門求診,孔繁錦請她先到後面診間休息,卻趁她在診間閉目養神時將門上鎖,然後對她強吻、強脫褲、強摸臀部,並用手指性侵得逞,A女不斷抵抗,撞倒後方點滴架發出劇烈聲響,孔繁錦才停手,A女伺機逃離現場報警。
孔繁錦被起訴時在媒體訪問中宣稱:「我絕對沒有性侵A女,只有碰到她的內褲,而且先前我們曾經相約去公園散步,雙方互有好感,我覺得這是男女追求過程中,很自然會發生的事情,沒想到她提告,我很詫異,不過,我願意誠心向她道歉。」
但法官仍認定,孔繁錦確以手指侵入A女下體,構成強制性交罪,造成A女身心受創,A女至今想到本案都會不安、害怕,出庭時回想案發情節時也誘發明顯情緒反應,可見身心受創程度非輕,而孔繁錦犯後否認犯行,一再扭曲事實,迄今未與A女和解,更未獲得A女原諒,「犯後態度甚差,毫無悔悟之心」,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可上訴。
至於孔繁錦被起訴對B女性騷擾罪部分,檢方指控,2021年4月月28日B女求診時,孔男佯稱要確認她背上長痘痘的狀況,在診間將額頭貼在她背上說:「妳有感覺到我喜歡妳嗎?」隨即用手摸她腹部,還伸進褲子裡,後因孔男被起訴後,雙方在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B女撤告,法院判公訴不受理。
全案上訴二審,孔繁錦仍否認性侵A女,並反控對方獅子大開口索賠500萬元。高院法官不採信孔繁錦說詞,今宣判上訴駁回,維持一審原判,依強制性交罪判孔繁錦4年徒刑。